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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应配备物业用房吗-小区必须配备的配套设施有哪些

文章阐述了关于小区应配备物业用房吗,以及小区必须配备的配套设施有哪些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简述信息一览:

商品房小区开发商的应该给物业留多少办公面积?

1、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2、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调剂,其建筑面积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由建设单位无偿提供,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小区应配备物业用房吗-小区必须配备的配套设施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至于每个房间多大面积没有做具体规定。新建物业项目通常会有前期物业管理,物业公司会在物业项目建设中提出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需求和建议。这个属于物业和开发商洽商的结果,没有政策文件来约定。

4、万平米以下的,不少于可售面积的千分之四;5万平米以上的,不少于可售面积的千分之三。

5、住宅小区物业用房的面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三万平方以下的物业项目,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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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物业的办公场所是由业主提供的。物业公司就像我们自家请的保姆,请来了保姆自然要给人家安排住的地方,所以开发商的操作是没有问题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关于物业管理用房的有关法律规定

在没有通过业主大会的同意之下,物业管理公司是不能够随意更改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物业用房可以用来办公、储藏物资、作为值班和居住的住房、高低压配电室以及物业员工宿舍都属于物业用房的范围。

本条第2款是对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是特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可以使用物业管理用房,但无权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的性质,通常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问题一: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什么性质 物业管理用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以建造***一并转让给购房业主集体,用作物业管理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

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业主活动、居委会用房等都要占用商品楼公摊面积...

1、物业管理用房是属于小区配套之一,可能根据地域不同,配比例不一,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就明确规定,房屋建设必须按照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此类建筑不应占用商品楼公摊面积。

2、法律主观:占用公摊面积是否违法占用公摊面积是否违法的,商品房公摊面积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公摊面积是不允许私自侵占的。

3、占用公摊面积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对所居住的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但业主在行使权利时不能损害到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全。

4、业主***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 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5、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注意其中的一个词“整栋”!按照这个规定,物业管理用房因为属于为所有房屋服务的,不应计入公摊,而算做物业公司资产。

关于小区应配备物业用房吗,以及小区必须配备的配套设施有哪些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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